企業不給職工簽合同對單位有什么影響
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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