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繼承取得物權的何時發生物權變動的效力
當事人因為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第二百零七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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