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定金后,不想要履行合同了,定金可以要求返還么?
當事人在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是不可以要求返還定金的;定金實質上為擔保債權的一種,當事人有違約行為的,不得主張返還定金。我國《民法典》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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