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人怎么給其他人居住權
房屋所有人可以通過設立居住權的方式給其他人居住權,設立居住權的方式有簽訂合同、訂立遺囑等,同時還需要進行居住權登記。我國《民法典》規定,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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