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是物權關系還是債權關系
擔保是物權關系,當事人要設立擔保物權的,需要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擔保物權是指擔保物權人享有的當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債務,可以對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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