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房承租人需滿足什么條件
變更公房承租人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原承租人死亡或外遷;與原承租人為同一戶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員;與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沒有其他住房;經滿足條件的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并辦理變更登記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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