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結算達成一致后又主張索賠的如何處理
工程款結算達成一致后對方又主張索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進行處理。我國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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