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什么條件可以退房不買了
若有以下情形,買受人可以退房并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