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罪的疏忽大意怎樣判定
醫療事故罪的疏忽大意是指醫務人員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應當預見的前提是能夠預見,這就需要考慮醫務人員的醫務水平、地區的醫療水平以及醫療行為本身的風險程度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第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對其醫務人員進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培訓和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教育。第十一條在醫療活動中,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將患者的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等如實告知患者,及時解答其咨詢;但是,應當避免對患者產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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