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婚姻法離婚財產怎么分
離婚財產首先可以通過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自行擬定分割方案,如果協議不成,訴訟離婚,那么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因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重大過錯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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