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后應該如何有效救濟
債務人惡意轉移財產后,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其撤銷權進行救濟,法律規定債務人通過放棄債權,無償轉讓等方式無償處分自己的財產導致債權人的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該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條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第五百三十九條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或者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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