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讓稅收規定是怎樣的
債權債務轉讓的稅收規定為: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等條件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內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居住超過五年的個人,從第六年起,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