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審判程序有哪些特點
自訴案件審判程序的特點有:人民法院審理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撤訴;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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