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應如何處罰
關于請問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會如何處罰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2、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處拘役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醉駕的認定有異議,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如果對復議結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您是被飲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對飲酒者提起民事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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