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工傷保險和工傷險有什么區別,工傷保險與雇主責任險的區別
關于工傷保險與意外傷害險區別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區別:
1、保險性質不同。
2、存在的法律關系不同:意外險的法律基礎是一般的民事合同關系;工傷保險的法律基礎是國家管理職能的實現。
3、實施目的不同:意外險是通過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要求而獲取利潤的一種經營行為;工傷保險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出發點是為了確保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4、保費繳納方式不同。
5、保障范圍不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無論是否參加了商業保險中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險不能代替工傷保險。企業在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職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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