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一下萬科員工簽勞動合同還是派遣合同,勞動合同和派遣合同
關于勞動合同和派遣合同的不同之處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其一,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約定勞動者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報酬等內容的合同。
而勞務派遣合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實際用工單位所簽訂的合同,其內容是由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具體的勞動者給用工單位等。
其二,勞動合同是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的建立而簽訂的,而勞務派遣合同則是兩個單位之間就派遣用工所簽訂,他們雙方之間是一般的合同關系。
其三,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身份上有隸屬和管理的關系,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管理,勞動者需服從管理。而勞務派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完全是平等的關系,不存在誰隸屬于誰。
其四,在勞動合同中,是勞動者直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而勞務派遣合同中,是派遣用工的派遣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其五,對于勞動合同,雙方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具體是多長時間,完全由雙方當事人自己約定。而勞務派遣中派遣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的勞動關系,不得低于兩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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