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被前車石子打碎玻璃怎么辦
關于高速上被前車石子砸壞玻璃誰的責任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汽車在高速上被對面車道的軋起小石子把玻璃砸壞,屬于對面車全責,高速公路不負責賠償,對方保險公司是要進行賠償。
后車輛的行車記錄儀拍到了前車的車牌號,是可以尋找到責任車輛,因此后車輛可以選擇報警,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讓前車輛承擔經濟賠償。如果雙方就賠償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如前車輛感到冤枉,受損車輛車主便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此事,但如果只有左前車為被告,就可能被認定為意外時間,根據侵權法的公平原則,由雙方分攤損失。
但如果后車輛找不到責任車輛,受損車輛無法向前車輛主張賠償,在這樣的情況,就要清楚自己都為車輛購買過哪些保險,讓保險公司承擔相關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司法解釋》第十五條,因為道路管理不善造成交通事故或者財產損失的,管理部門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交通責任劃分不服,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可以在責任認定書出具三日內提起復核申請,對復核結果仍不滿意,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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