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拖欠多久犯法,工資拖欠多久后就不受法律保護
關于工資拖欠多久不受法律保護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資拖欠本來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拖欠工資全稱是無故拖欠工資,即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應當按月及時足額發放勞動者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報酬的發放的周期為一個月,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此,公司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一個月內結算工資,超過一個月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是在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不足等原因,暫時無法按時給員工支付工資,經與本單位所有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遭遇拖欠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維權:
一、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解決。
投訴的解決的優點是,一旦用人單位是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的,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就可能會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可能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的工資問題。因此,這種方式在處理拖欠工資時,一般情況下可以首先選擇。
二、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
如果勞動者的請求復雜的,如涉及經濟補償、賠償金等,需要具體認定的,則可能勞動行政部門也無法解決,需要進行勞動仲裁程序。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必須要先經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除一裁終局的裁決,單位不能起訴的外,其它裁決任何一方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工資問題有異議,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可以撥打12333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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