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傷殘評定的最新標準
關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傷致殘如何進行傷殘評定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被鑒定人(傷者)攜帶上述資料需要親自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傷殘等級、二次手術費用、誤工費用、營養期限、等相關項目的鑒定。(鑒定按項目來收費)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給鑒定部門人員,并交納相關鑒定費用,留下聯系方式,等待鑒定機構電話通知,預約時間,由被鑒定人家屬陪同前往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提前約定,評時時機可行時,第1、2可以同時進行)
3. 關于鑒定收費,各省價格都不一樣,省內的機構基本一致,收費標準也體現地區差異 。
4.等待鑒定結果。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六條,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項目大致包含以下內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雙方可首先就上述項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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