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詢一下交通事故中傷殘鑒定去哪里
關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去哪里做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六條規定,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進行評定、評估。
財產損失數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所以,傷殘評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如果當事人沒有鑒定所的相關信息,可以向交警部門或律師所進行咨詢,當事人自行選擇相關鑒定機構。
如財產損失較大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則不能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應當由交警部門委托。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六條,調解開始前,交通警察應當對調解參加人的資格進行審核:
(一)是否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提供的授權委托書是否載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遺產繼承人是否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或蓋章,必要時可以要求對授權委托書進行公證;
(二)是否是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是否是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的其他人員。
對不具備資格的,交通警察應當告知其更換調解參加人或者退出調解。經審核,調解參加人資格和人數符合規定的,進行調解。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項目大致包含以下內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等;雙方可首先就上述項目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不經過協商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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