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何時報警有效
關于發生交通事故后何時報警有效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國沒有規定具體的報案時間。只是規定事后報警的,要經過交警部門核查,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應當受理。無法核查的不予受理,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從有利于事故處理的角度出發,發生交通事故就應立即報警。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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