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廣告收入歸誰
小區廣告收入歸業主。小區公共區域屬于業主的公共財產,物業僅對公共區域內公共配套設施的正常運行管理負責,不具備私有產權。業主對公共區域的廣告享有收益的權利,扣除廣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應歸屬業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第二百八十二條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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