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一下婚后拆遷安置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關于婚后拆遷安置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被拆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則拆遷安置房自然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的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則拆遷安置房一般也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被拆遷的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但夫妻雙方婚后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或者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則對于安置房,另一方也是享有一定的份額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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