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押金法律規定
房屋租賃押金法律規定: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否收取租房押金法律未作強制性規定。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押金應予以退還,造成損害的,可以押金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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