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人員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補償款嗎
失蹤人員可以享受村里的征地補償款。失蹤人員沒有監護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其失蹤,由法院確定財產代管人;失蹤人員有監護人的,監護人可以代替其領取征地補償款。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第四十一條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第四十二條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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