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能否兼得
關于交通事故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有沖突嗎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工傷賠償與交通事故沒有沖突,如果當事人被認定為工傷的,則可以同時獲得工傷賠償和交通事故的賠償。
因為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受到工傷的,勞動者當然可以要求享受工傷待遇;如果工傷是由于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則勞動者還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會支持這種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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