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是否可以取消居住權申請,離婚以后居住權還有嗎
關于離婚后是否可以取消居住權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居住權不能取消。居住權消滅是通過期限屆滿或者居住人死亡,只要滿足其一就使得居住權消滅。居住權的獲得,應有房主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同時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設立。居住權的期限,可以自行設立,可以5年、10年或20年,甚至可以終生。如果是終生有效,那么居住人不到去世,居住權就不會消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條,居住權期限屆滿或者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居住權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