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詢一下結婚婚前買房寫一個人的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婚前房子屬于共同財產
關于結婚后買房子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嗎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如果結婚后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應該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產權登記一個人,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按份共有,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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