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詢一下辦理離婚一定要去結婚登記地嗎,結婚登記地戶口遷走還能辦離婚嗎
關于夫妻離婚是否一定要去結婚登記所在地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登記離婚不是必須得在登記結婚所在地。
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可以異地辦理離婚。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經國務院同意,今年6月1日開始,將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
若男女雙方均為非本地戶籍的內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試點地區,可以憑一方居住證和雙方戶口簿、身份證,在居住證發放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自行選擇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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