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詢一下離婚傳票送達被告不去咋辦,離婚傳票對方不接收怎么辦
關于離婚傳票對方不接怎么辦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訴訟離婚被告不接傳票在一定條件下也是能離的。第一次訴訟法院一般不會判離婚,六個月再起訴一次,如果對方不到庭可以公告送達,公告期為60天,60天后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夫妻共同財產也會平均分配。
1、在離婚案件訴訟中,如果有一方拒不到庭的,法院會依法傳喚被告。
2、在被告拒收傳票的時候,法院是可以通過留置送達或者公告送達方式送達傳票的。
3、如果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時,以缺席判決的方式結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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