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分割的財產與普通債權,有債權的同居財產分割協議
關于離婚債權可以當財產分割嗎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離婚時,債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當財產分割。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的債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