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問下什么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關于什么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只要建立勞動關系,即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選擇訂立的勞動合同類型,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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