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勞動仲裁加班工資勝訴的案例,勞動仲裁2倍工資贏了不給錢
關于勞動仲裁期間員工能要工資嗎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勞動仲裁期間員工能要工資,只要員工還沒有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在仲裁期間任然在用人單位工作的,那么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勞動仲裁可以由勞動者本人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如果對勞動仲裁的結果有異議,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是對方不履行勞動仲裁確定的義務,則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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