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過度檢查患者能要求賠償么
若醫院有過度檢查的情況,則患者是可以要求其進行賠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的,可以要求有過錯的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且具體的賠償數額,應當根據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等方面因素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一)醫療事故等級;(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三)醫療事故損害后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系。不屬于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二條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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