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和父母一起買的房子的所有權是誰?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婚后與父母一起出錢買房的所有權:
一、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房出資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外,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2、婚后購房,無論是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還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房;出資時未明確表示贈與子女的,視為贈與夫妻雙方。因此,離婚時,房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如果一方父母全款買房,買房時明確表示只給孩子,離婚時房子屬于孩子。
4、如果一方父母只支付首付,明確首付只給子女,夫妻離婚時只能將共同還款和還款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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