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能改姓嗎?
1、離婚后,孩子可以改姓,但雙方都需要同意。
2、一般來說,孩子的名字是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的,所以孩子名字的變更也應該由父母雙方協商。離婚后,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選取姓氏】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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