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據(jù)的種類是什么?
離婚證據(jù)的種類如下: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shù)據(jù);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檢驗筆錄。
必須核實證據(jù),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jù)。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jù)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shù)據(jù);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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