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彩禮錢是否應該退還
1、離婚時,彩禮通常不需要退還。但是,如果男方要求退還彩禮,并且屬于婚前支付彩禮,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或者夫妻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則應退還彩禮。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釋(1)第五條,當事人要求返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下列情形: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
(三)婚前支付,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