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吵架可以起訴離婚嗎?
1、經常吵架可以起訴離婚,但法院可能不會判決離婚。
2、如果一方起訴離婚,法院將首先組織夫妻進行離婚調解,這是離婚訴訟的必要程序。如果關系破裂,調解無效,應允許離婚。
3、感情破裂的情況如下:
(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
(五)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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