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在其他地方離婚嗎?
1、離婚可以異地辦理。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離開住所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經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轄;不經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