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方將承擔車輛轉讓交付但未登記的車禍?
法律解析:
車輛轉讓交付但未登記的,由受讓人承擔,因為機動車轉讓所有權的標志是登記。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以銷售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交付機動車,但未登記,造成交通事故損壞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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