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民事行為能力如何離婚?
1、無行為能力人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進行,因為無行為能力人不能正確表達自己的意思,所以不能同意離婚。2、配偶(正常人)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被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除配偶以外的近親屬作為訴訟代理人。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父母、成年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法定代理人相互推諉的,由法院指定一人代為訴訟。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提出離婚,監護人為配偶的,應當先通過特殊程序變更監護人,然后監護人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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