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可以認定為重婚嗎?
同居關系和重婚是兩個概念,并非所有非法同居關系都可以認定為重婚。
非法同居關系是指配偶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關系,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另一種是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
重婚也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姻關系尚未解除,并與他人辦理婚姻登記,稱為“法律重婚”;二是婚姻關系尚未解除,也未與他人辦理婚姻登記,但以夫妻名義與異性同居,稱為“實際重婚”。
因此,只有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非法同居關系才會被認定為重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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