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60歲以上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建立勞動關系,但可以簽訂就業協議,建立勞動關系。60歲以上的工人已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要資格。施工單位與施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男性60歲以上、女性50歲以上的,不得簽訂勞動合同。
有下列條件的勞動合同有效: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是真實的;
3、勞動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習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1、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危險,使對方在違反真實意義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法律責任和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是多少?
黨政機關、群眾組織、事業單位干部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滿60歲,女滿55歲,工作年限滿10年。
國有企業、企事業單位、機關群眾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滿60歲,女滿50歲,連續工齡滿10年。
自謀職業者的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繳費年限為15周年。
特殊職業從業者可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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