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的手寫登記可以嗎?
可手寫登記離婚協議,手寫離婚協議不影響離婚協議的有效性。
但是,離婚協議只有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后才會生效,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范。
要使離婚協議有效,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離婚協議意味著真實;
3、離婚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范和社會公共利益。
另外,離婚協議的內容也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內容規范:
(一)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
(2)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內容;
(三)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有一致的處理意見。
2、正式要求:
(1)用空白紙、藍黑墨水筆或黑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在婚姻登記員面前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并簽字;
(3)協議內容應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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