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劃分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收入;
3、知識產權收入;
4、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除外;
5、其他財產應當歸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處理共同財產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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