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嗎?
勞動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時,應當向代理人出具委托書,仲裁機構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
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員作為代理人,
1、律師。
2、當事人的近親。
3、相關社會團體或單位推薦的人。
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許可的其他公民有正當理由。
但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可能損害代理人利益的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不適合代理人的人,不能作為勞動仲裁代理人。
勞動仲裁如何委托代理人?
1、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
2、當事人可以委托一到兩名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勞動仲裁的,必須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委托書,委托書應當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
授權委托書只寫“全權代理”,沒有具體授權的,代理人無權代表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和解、請求和接受調解。
代理人代理權變更或者解除代理的,當事人應當書面通知仲裁委員會。
4、當事人應當委托可以作為代理人的人員
5、當事人委托律師擔任代理人的,代理人應當提交律師事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仲裁人員應當檢查律師執業證書。
6、委托近親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證明或者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證明。
7、當事人委托有關社會組織或者單位推薦人為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社會組織或者單位出具的證明。
勞動爭議仲裁的效力如何?
《勞動法》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仲裁無異議的,必須履行。”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成立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完成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程序。在此期間,可以進行調解或裁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自送達之日起制作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庭裁決的,應當在送達雙方后15日內生效。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調解書與裁決生效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接受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或者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斑@一規定確立了人民法院可以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原則。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