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內開除員工的賠償金是多少?
法律解析:
在合同期內解雇員工的,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以下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
在合同期內開除員工是違約嗎?
合同期內開除員工的違約需要根據情況確定,具體如下:
1、如果員工因違法被開除,則不屬于違約;
2、但是,用人單位強行解雇員工的,違反合同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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