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拿不到工資怎么辦?
工作拿不到工資怎么辦?
可采取以下措施:
1、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首先,您可以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了解拖欠工資的原因和解決方案。在此過程中,您可以咨詢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了解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2、申請勞動仲裁:溝通失敗的,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通過仲裁委員會調解或者作出仲裁決定,依法解決勞動爭議的一種方式。
3、提起勞動訴訟:勞動仲裁不能解決爭議,或者用人單位不接受勞動仲裁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訴訟。在勞動訴訟中,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材料來維護其合法權益。
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工資拖欠嚴重,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督部門報告,相關部門將進行調查和處理,投訴電話號碼為12333。同時,建議在工作中妥善保管相關證據和資料,以便在后續的糾紛解決中使用。如果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工資,并按拖欠工資支付25%的經濟補償。
仲裁流程:
1、申請;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原因。
3、開庭;仲裁過程中,當事人將明確申請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終意見等。
4、調解;仲裁庭作出裁決前,應當先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出具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仲裁庭將及時作出裁決。
二、比較經濟的做法:
1、向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他們進行調查。
2、如果他們不來調查,他們會向勞動局上訴,寫書面材料。
3、要求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4、仲裁結果不服的,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維權時要注意
1、確認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等與單位的勞動關系事實。
2、勞動關系確認后,可以與老板協商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協商不成的,應當將相關資料帶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
4、拖欠工資金額較大的,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方式返還拖欠工資。
四、工資支付的時間和要求
首先,工資支付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按月支付,并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金額簽字。
第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憑證,嚴格防止用人單位制作虛假工資單、存折部分、現金部分,以便少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繳納經濟補償。它還可以顯示勞動報酬的透明度。過去,我習慣于使用工資單的形式。員工可以用工資單來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有問題,也可以作為證據,也可以作為訴訟中的證據。
第三,不得無故扣除或拖欠工人工資。拖延超過30天構成拖欠。
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對于實行小時工資制度和每周工資制度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每周支付。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協議或者合同的規定,在完成勞動任務后,按照一次性臨時勞動或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支付工資。
不包括“無故拖欠”:
1、由于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用人單位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實受到生產經營困難和資本周轉的影響。經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以暫時延期支付工人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除上述情況外,拖欠工資是無故拖欠的。
五、拖欠工資的后果
1、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2、勞動者可以依法終止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賠償。
3、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支付工人的工資和經濟補償,并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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