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拖欠工資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拖欠工資終止勞動合同可以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一)企業應當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補償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2)每六個月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不到六個月按六個月計算。
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勞動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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